张国栋
近日,民政部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规定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地方逐步减少低保工作的城乡差异,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
低保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看似表述上的小变化,却是理念上的巨大进步,既明确释放了城市、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积极信号,也意味着多年存在的城乡之间的鸿沟将逐渐被填平,彰显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进步。
众所周知,我国之前延续很长时间的城乡二元的治理格局,形成了城市和乡村之间在经济收入、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的巨大落差。特别在社会保障方面,因保障资金筹措渠道不同、城市农村本身的生活成本差异等原因,导致城乡间的差距悬殊。
低保不仅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兜底性保障,也是社会公平进步的重要体现。此次民政部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不再区分城乡,同时适度拓展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一个不漏地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必将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要看到,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改革城乡二元体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重塑城乡关系,这就需要在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上下功夫。这回民政部门开了好头,期待其他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见贤思齐”,努力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