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一带一部”的区位优势、要素丰富的资源优势、潜力巨大的市场优势和特色鲜明的文化优势,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湖南,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中彰显新担当,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投入产出效益大幅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内生动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1.5%。在创新发展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2%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件。在协调发展上,长株潭都市圈成为全国重要增长极,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一核两副三带四区”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在绿色发展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在开放发展上,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位居全国前列,对外贸易依存度提高到15%。在共享发展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更加健全,统筹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三个高地”和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进入创新型省份前列,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更高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
二、坚持创新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统筹全省先进制造业区域布局,实施先进装备制造业倍增等“八大工程”,建设具有全国竞争优势的先进制造业示范引领区。加快工程机械智能化发展,提升大型、超大型、特种工程机械产品竞争力;加快新一代轨道交通整车及控制系统、关键部件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新型动车组、电力机车、磁悬浮列车等规模化发展;扩大中小型航空发动机和地面燃气轮机生产能力,加快飞机起降系统和通用飞机制造产业化,强化关键零部件配套,不断推动技术和产品迭代创新,努力打造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为重点的长株潭装备制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着重发展电子信息、先进材料、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轻纺、智能装备等产业,建设国内一流的重要生产基地,形成全国产业竞争新优势。积极推进量子信息、6G技术、北斗卫星导航、卫星互联网、类脑智能、氢能核能利用、合成生物、低维材料、超材料、深海深地深空等领域创新发展,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抢占战略制高点。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冶金、石化、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链优化升级,把湖南建成全国一流的冶金基地。持续推进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做好产业链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努力锻造新兴产业链长板,不断弥补产业链短板,推动重点产业链主配协同发展,推动上下游供应链多元化布局,建立重要产品和供应渠道的替代来源,围绕产业链打造产业集聚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打造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基地)服务平台。
(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七大计划”。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全过程的应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可控和高性能计算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为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产业先发优势。在生物育种、新一代轨道交通、航空动力、超级计算等优势领域积极承担一批国家重大专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岳麓山实验室建设,支持长沙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水平推进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株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研发基地;新培育工程机械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推进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双创示范基地和中试基地,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联合区域创新资源,实施一批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建设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动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加快“两区两山三中心”建设,推进长株潭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争创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长株潭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长沙高标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长沙、衡阳“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落实湘鄂赣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动区域创新联动。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对接,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落实好“揭榜挂帅”制度;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健全科研成果评价制度。
(五)建设“五好”园区。按照“规划定位好、创新平台好、产业项目好、体制机制好、发展形象好”的要求,着力提高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将园区打造成现代产业体系重要载体,加快实现国家级园区市州全覆盖。统筹安排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未来产业,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高端生产性和优质生活性服务业并举的产业配套体系,建设一批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产业综合体。推进扁平化管理,加快园区机构简约化、团队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全面推进园区综合评价和动态管理,支持园区加强合作。
(六)争当承接产业转移“领头雁”。围绕地区资源禀赋、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优势产业精准招商,重点对接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三类500强”企业,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链头部企业、核心零部件企业。深入实施“对接湘商会、建设新家乡”行动,重点引进一批高端产业、优质项目、高新技术、高素质人才和湘商企业总部,带动返湘入湘创业。加快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创新承接方式,夯实承载平台,持续实施飞地经济示范、强链补链引链、承接要素对接、营商环境对标等重点工程,积极承接新型产业转移,建设一批产业综合体,有力有序有效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创新跨区域制造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建立跨区域经济统计分成制度。
(七)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创新链与产业链、现代工业与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争创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打造一批“两业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和园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制造服务业,培育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发展一批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区域性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发挥赋能产业作用。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业,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和项目。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第五代移动通信应用。积极发展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推动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加快长沙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衡阳、岳阳、郴州、怀化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做强做优金融产业,依托湖南金融中心、湘江基金小镇,打造全国区域性金融中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创建金融安全区。
三、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
(八)全面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密切长株潭都市圈与武汉都市圈、南昌都市圈的深入连接,共同发展壮大长江中游城市群;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南岸高铁,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大力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积极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强联接长江上游区域经济中心。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往来与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现代产业协同发展,建设联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投资贸易走廊;支持郴州、永州、怀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加快对接西部陆海大通道,打造经广西、海南至东盟的向海经济走廊,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支持怀化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门户城市。依托京广大通道,加强与京津冀、中原城市群的对接协作。
(九)大力推动省内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长沙对外提高集聚力和影响力,对内增强辐射力和引领力,争创国家中心城市。深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内外循环、产业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实现长株潭规划同图、设施同网、三市同城、市场同治、产业同兴、生态同建、创新同为、开放同步、平台同体、服务同享,辐射带动“3+5”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大力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岳阳建设长江百里绿色经济发展走廊,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支持衡阳发挥区域重点城市优势,建设现代产业强市,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口聚集。积极建设高铁经济带,打造京广高铁经济带,带动“一核两副”及郴州等城市间的串联协同;打造沪昆高铁经济带,增强怀化、邵阳、娄底等城市的承载集聚和开放交流能力,打造东西向高效经济走廊;打造渝长厦高铁经济带,全面激发益阳、常德、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沿线市州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推动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和湘西地区协同联动发展,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推进地级城市及30万人口以上县城等多点优化布局,培育若干城区人口20万以上新生中小城市。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大力增强县域发展动能,实施新一轮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开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扶持一批有实力的县(市)成为全国百强县。
(十)扎实推进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大力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联通、红色文化旅游提升等十大工程,打造“湘赣红”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建成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支持湘鄂渝黔革命老区跨省区域合作,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特色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增强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湖北协作,合力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编制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统筹协调推进重大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湘粤桂省际协作,支持永州打造湘粤桂省际区域枢纽城市。加强湘桂黔省际协作,支持怀化打造湘桂黔省际区域枢纽城市。
(十一)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社区服务等市政设施,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增强应急避难“弹性设计”,建设韧性城市。系统化全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功能,支持常德建成全国海绵城市样板。建设智慧城市,加快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打造智慧出行平台,推进各地“城市超级大脑”对接互联。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加快绿色社区创建,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迹和历史街区,加强城市建筑设计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
(十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大力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打造环洞庭湖现代农业作业区,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3850万亩底线不突破。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和优质粮油工程。加快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粮食、生猪、油菜、油茶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做大做强蔬菜、食用油、茶叶、水产、水果、中药材、竹木等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推进“一县一特”向“一特一片”集聚。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益阳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立足特色发展特色小镇和综合强镇,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持续推进“百城千镇万村”城乡融合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
四、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
(十三)全面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认真落实水安全战略,加快构建湖南水网,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取用水管理,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继续深化做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洞庭湖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快犬木塘水库、椒花水库、大兴寨水库等骨干水源建设,推进洞庭湖区四口水系综合整治,长江干流湖南段堤防提升等项目实施,做好湘江沿线、环洞庭湖等跨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论证,完善防洪、饮水、用水、河湖生态等水安全体系。以河道生态整治和河道外两岸造林绿化为重点,建设湘江、资江、沅水、澧水等河流生态廊道,打造湘江“千里滨水走廊”。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推行林长制,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建设长株潭生态绿心中央公园。推进南岭、武陵山生态功能区建设,构建武陵山、雪峰山、罗霄山等生态涵养带。支持郴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十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问题整改,加强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支持民建中央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以长株潭都市圈及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协同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治理面源扬尘污染,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以“一江一湖四水”为重点,深化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建立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体系,推动恢复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利用。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实施粮食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实施矿山修复、尾矿库污染治理、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打造郴州市和花垣县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严格防控港口船舶污染。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噪音源头防控和监督管理。
(十五)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保障工作,加快出台湖南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大产业和园区绿色化、节能低碳化改造力度,支持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支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完善和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完善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加快形成绿色文明、生态节地殡葬服务体系。
五、坚持开放发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
(十六)构建开放大通道。重点建设对接粤港澳、长三角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铁路项目,建成张吉怀、常益长等铁路,加快贯通厦渝、呼南高铁通道湖南段,推进长九、永清广、石张等铁路规划建设,有序推动普铁提质增效。推进监利至华容长江过江通道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实施京港澳、沪昆、许广等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进一步加密布局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实施长江干线航道湖南段、湘江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洞庭湖及湘资沅澧骨干航道提质改造,推进松虎航道整治、涟水航道复航,深入研究湘桂运河建设,尽快形成汉湘桂水运大通道,打通对接东盟及出海新航道。建设以岳阳港为龙头的港口体系,推进全省重点港口优化整合,支持岳阳打造湖南通江达海开放引领区。完成好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构建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不断提升长沙区域航空枢纽功能。统筹推进全省支线机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建设“长株潭枢纽+11+N”通用机场体系,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新增或加密国内主要城市以及五大洲洲际、国际客货运航线,扩大以货运为主的第五航权安排。补齐冷链物流和末端配送短板,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一批铁路专用线和中转换装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持续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打造中欧班列长沙集结中心。依托铁路、水运、民航等通道,加强与沿海及边境口岸合作,畅通国际运输通道,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十七)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高标准建设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落地和经验复制推广,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全省经开区和高新区等各类平台协同配合、联动发展,探索推进国家级改革创新案例,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着力构建中非经贸地方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快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持续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打造一核心三片区,支持邵阳等中非经贸产业园建设。推动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制度创新和功能升级。支持湘江新区打造成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布局建设湘阴、湘潭九华新片区。加快推进湖南粤港澳科创园规划落实落地。推进长沙、岳阳、湘潭、郴州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与标准体系探索,创新运营模式,支持布局双向贸易平台和海外仓,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集散中心。支持长沙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张家界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全面提升口岸功能,加强智慧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提效降费,完善口岸集疏运体系,提升口岸通关及国际运输保障能力。拓展综合保税区功能,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支持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十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更多事项异地办理、网上办理,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日常涉企行政检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推行柔性执法。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和涉企信访处置水平,坚持有错必纠,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纠正常态化机制。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行动,放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长沙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营商环境综合评价。
六、坚持共享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十九)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教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公共卫生事业稳定投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快传染病医院和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能力。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建立省级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保障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机制。加大“湘就业”等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力度,打造“湖南数字就业地图”,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扎实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合理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持续推动县级兜底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完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机制,推动社会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专项试点,健全和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城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贫困重度残疾人、老年人家庭等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加快探索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二十)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在湘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外著名高校来湘合作办学。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楚怡”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建成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湖南(株洲)职教科技园建设。加快网络联校、数字校园、智能课堂建设,深化教育信息化融合运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办好芙蓉学校,抓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教学点优化提质,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健康湖南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统筹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城市医联体,推动县级医院与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争取在我省设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进程。深入挖掘湖湘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一园两馆”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韶山创新成果专题展示馆和洞庭湖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韶山至井冈山红色旅游(铁路)专线运营推广,进一步打造韶山、汝城县沙洲村、花垣县十八洞村、通道等一批享誉全国的红色文化教育和红色旅游基地。大力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新媒体、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产业,加快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加强足球场地、社区体育公园等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学位、床位、厕位、车位”等建设、服务水平。
(二十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平台和决策指挥系统,布局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一部三中心”(省级应急总指挥部,衡阳、益阳、怀化三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和调配能力。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高水平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法治化保障的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村(居)党组织领导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村(居)组织自治功能,全面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等下沉。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创建社会治安防控示范城市,推进警务治理创新,打造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普法教育,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机制。
(二十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湘西地区和湘赣边区域为重点,支持建设武陵山和罗霄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行示范区,保持省内地市对口支援湘西自治州机制。落实脱贫地区5年过渡期“四个不摘”,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进一步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市场环境,因地制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任务清单,完善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二十四)完善政策体系。湖南欠发达县(市)继续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老工业基地城市继续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积极争取更多市县纳入国家政策笼子。对重要改革开放平台建设用地实施计划指标倾斜,利用国家重大项目用地直供直批机制,推动先进制造业、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及生态环保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切实推进芙蓉人才行动计划落实落地,鼓励人才自由流动,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到湖南就业创业,实行专业人才落户“零门槛”。加强先进制造业财税金融支持,优化政府引导投入,发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机制作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支持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加大力度培育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鼓励类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督促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提高存贷比,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完善用能机制,降低制造业用能成本。
(二十五)强化协调推进。建立健全省部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与中央部委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中央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与中部其他省份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强跨省对话交流、重大事项协商、规划衔接。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与市州的沟通衔接,积极支持市州推进高质量发展。省委财经办、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解决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促督查和实施效果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