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家住娄底涟源的梁先生来到新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从大队长罗光辉处领到了其父亲及其他6位农民工一年前在新邵务工时被拖欠的45938元工资。
据了解,2019年,包工头刘某从某家居公司承包了新邵严塘镇何某家别墅的装修工程,并请了梁某等7位民工做事。工程于2019年底完工后,刘某以该家居公司拖欠了其3万余元工程款没有付清为由,共拖欠梁某等7位民工45938元的工资,一直未付。今年7月初,新邵县劳动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办理。
接到案件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多次与刘某及该家居公司法人代表联系协调,督促其将拖欠民工的工资付清。通过民警耐心细致做工作,7月14日,刘某将拖欠的45938元工资款交到办案民警手中,该案得以办结。(凌 云 戴礼顺 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