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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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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调整
房子装修也能用公积金贷款了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1日讯(记者 王文 通讯员 赵洁)随着全装修房逐渐普及,购商品房时,装修部分能否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成为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7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重新修订的《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20%。这意味着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装修款也能用公积金贷款了。

  按照以前的规定,装修价款是不计入总房价计算可贷额度的。而按照新的管理办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装修款不用付在首付里,首付相应降低。

  新修订的《办法》还规定,职工家庭已注销的房产不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同时,补充了《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延长贷款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等规定。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归集管理办法。新修订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取消职工申请离职提取时停缴24个月以上还需封存才能提取的规定,即职工停缴24个月以上的,可直接申请离职提取。同时,补充了《关于加大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中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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