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记者 黄京 余蓉)今天上午,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议召开,新高考首次录取工作正式启动。7月9日起,考生可以通过新湖南客户端,第一时间查询是否被大学录取。录取期间,大家还可通过“湘微教育”或“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潇湘高考”APP、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等官方渠道,查询本人录取状态。
录取工作分4批进行,持续到8月20日
根据今天公布的《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我省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8日开始将持续到8月20日。由于今年是新高考“首考”,合并了录取批次,录取分4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专业)、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我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和水利特岗人员招生等本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2020年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预计在7月19日左右结束。
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包括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级优师专项和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专业除外)。其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其他本科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日。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1日。
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公安、司法、航海和我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和水利特岗人员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等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2日至9日。
高职专科批: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0日至20日。
录取规则有变化,生源不足可降分投档
以往,在高考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投档时依次按语、数、外三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投档。不过,今年根据相关政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
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院校专业组,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考生可查询的录取状态有3种,正式录取后不得改录
据悉,考生可查询到的录取状态有3种,分别是“自由可投”“已投档”和“录取”。
“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截至目前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院校专业组,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然处于在库状态。
“已投档”表示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所投院校或院校专业组。
当查询到“录取”时,则表示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工作人员已对招生学校提出的拟录取意见完成了审核,等待审批组办理最后的审批手续,包括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已录考生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盖章等。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录取院校和录取专业。
按照我省规定,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被香港有关高校单独招生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校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绩仅用于有关高校少年班招生录取,不得用于填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及录取。
省教育厅强调,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不点录”“不补录”“不违规降分录取”等政策,按照教育部“六不准”“30个不得”的要求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招生录取规范化、透明化。
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录取现场设立信访咨询接待组,省、市、县各级招考机构和高校开通咨询热线,安排专人值班。特别提醒考生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提防“黑中介”“学贩子”,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