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权
高举旗帜,党领导下的湖南税收事业阔步远航。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彰显,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为我省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税务力量,用忠诚使命、务实担当谱写初心不改、利国为民的税收华章。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湖南省税务局党委精心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不断推动税务党建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注重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带动全省税务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在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中率先出台22条措施,着力在落实减税降费、强化财力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坚持不懈强化政治工作,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7个维度、29个评价要点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坚持不懈强化基础建设,明确支部设置、组织生活、管理服务、工作制度、阵地建设5大类17条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全系统1596个党支部同步实现“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全面达标”既定目标。
减税降费惠企利民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积蓄经济发展基本力量的重要一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省税务部门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最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减税降费的红利源源不断转化为助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1600亿元,2020年8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13家中央级媒体集中报道湖南减税降费成效。推行网格化服务,实施“精准宣传、精准施策、精准统计、精准考核”,压实税源管理单位和税收管理员的网格化责任,深入推行全员投入、全面覆盖、全程督促的送政策服务“三全工作法”。抓好全覆盖辅导,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湘税通”平台等精准推送和实时提醒,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围绕湖南“三高四新”战略、自贸试验区、小微企业发展,梳理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线上线下方便纳税人按需取用、精准落地。着力便捷化办理,进一步精简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按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的办理方式,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
税费收入量增质优
全省税务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十三五”时期组织税费收入超过2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超过1.9万亿元,社保费及非税收入超过2390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税收规模稳步扩大,“十三五”时期,湖南税收总量较“十二五”时期累计增加6185亿元,税收年度规模从2015年的3116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4130.6亿元。税收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2015年的47.6%提高至2020年的55.2%,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设备制造、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技术服务等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税收占比提高4.9个百分点,特色产业、新兴税源为全省税收稳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地方财力贡献提高,“十三五”时期,全省累计完成地方税收9385亿元。到2020年,全省地方级税收不仅占到税收总量的48.9%,而且占财政收入比重实现明显提升,增长贡献持续走高。
征管效能稳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体制先后经历了以“三合”为主要内容的三次大的变革。第一次是“合作”,认真落实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聚焦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第二次是“合并”,认真落实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圆满完成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按要求顺利划转,初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体系。第三次是“合成”,贯彻落实中办、国办2021年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照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性融通,党务、政务、业务工作的多维度联通,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贯通,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加快建设智慧税务,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切实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税制改革纵深推进
全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改革要求,确保税制改革在湖南落实落地,一些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深化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顺利实施,现代增值税制度基本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平稳落地;以环保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及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框架构建形成。优化政策制度,着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制定落实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税收“创新十条”,围绕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编印《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税费政策指引》《自贸实验区税费政策指引》,梳理163项税费政策助力发展。规范税收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湖南税务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连续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落细10大类115项创新服务举措的基础上,今年再推出20项“放管服”改革。“放权”更加到位,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涉税费事项2个小时办结,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税务注销一般流程由原来20个工作日再简化、再提速,进一步压缩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监管”更加精准,构建动态“信用+风险”防控体系,对高信用低风险的无事不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分类应对,对经济运行中的新业态新情况新问题跟进监管。“办税”更加便利,推行线上线下快办简办,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发票业务全程网上办;全面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省内通办、同城通办事项清单;从今年6月1日起将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一张主表合并申报,让纳税人缴费人更便捷。
百年征程壮阔,百年初心弥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湖南税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务新发展 、奋进新征程,不断从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汲取经验智慧和精神力量,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优作风书写湖南税收现代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