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召开地点:湖南怀化高新技术开发区财富路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飞驰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位,持有表决权的180,818,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519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20项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有表决权的100%赞成通过。具体有: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怀化大地控股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正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怀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怀化山地经营有限公司、吴飞驰、黄宇明回避表决);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10、《关于选举黄炳贤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刘运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谢磊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议案》;
14、《关于选举袁跃军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刘春燕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覃亚男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实施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议案》;
20、《关于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刘中明、文立冰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