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陈昂昂
【铭刻】
2011年初,湖南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个水利综合改革试点省。湖南抓住大机遇,推进大改革,大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丰富和发展治水理念,实现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大跨越。
【追寻】
“江河安澜,保障有力,水域秀美,生态友好。”虽已过去10年,省水利厅原厅长戴军勇依然清晰地记得他在2011年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这16个字。
时间回到2011年。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并对水利改革进行了全面布局。
“‘十一五’期间,湖南水利投资额居全国第2位,达137亿元,水利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从人民群众的需求来看,还存在很多不足。”戴军勇介绍,在水利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2011年初,湖南省被确定为全国首个水利综合改革试点省,迎来了水利发展的重大机遇。
同年2月,省委一号文件《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提出我省水利改革发展要大力建设“三个水利”: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坚持5个基本原则:民生优先、统筹兼顾、人水和谐、政府主导和改革创新。
如何抢抓重大机遇?改革创新是基本原则之一。戴军勇介绍,2011年8月31日,由水利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同批准的《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实施,《试点方案》明确了我省水利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稳定多元和持续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科学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服务高效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及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2011年9月2日,省委水利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总结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实践经验,全面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我省水利改革大幕正式开启。
推进湘江流域管理是加快水利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2013年4月1日,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条例》提出湘江以水资源管理为核心的流域综合管理模式,对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和岸线保护、生态保护等均作出明确规定,标志着我省依法治水管水迈上新台阶。随后,我省成立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把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一号重点工程”,实行“一部法”统领、“一把手”推动、“一盘棋”谋划、“一江水”同治。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从2012年到2016年,我省共投资128.8亿元持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9475处,解决了252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改革,出台相关文件,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的核定、水费的收取和使用作了明确规定。
作为湖南水利改革综合示范区,长沙率先启动水价改革。2012年2月1日,《长沙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如果家庭成员不超过4人,按户均用水量计价;5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用水量计价。随后,水利部门总结长沙水价改革的经验,在长株潭地区进行推广。
随着改革的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分解工作全面落实,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均明显增加,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河道采砂整治成效明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
2014年7月,省水利厅出台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全省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进行了一系列大胆尝试和探索,先后推进水利改革任务223项。
“经过3年多的探索和推进,2015年1月,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对我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为《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试点成效明显,为湖南水利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戴军勇告诉记者。
乘着水利改革的东风,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被突破,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三湘水利春潮澎湃,奔涌向前。
【感言】
作为全国首个水利综合改革试点省,湖南为全国水利改革探索、积累和提供了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论述,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治水兴湘,在保障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湖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