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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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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长沙一起居民状告业委会官司判决,让一个话题再次受到关注——
小区公共收益不该是笔“糊涂账”

  漫画/张杨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田燕

  小区公共收益,指的是利用小区的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资源进行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停车位收益、物业管理用房收益、通信运营管理费、快递柜运营费等。

  居民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是多少?花费了多少?有的小区算得明明白白,但更多的小区却是一笔“糊涂账”。近年来,不少小区业主、业委会及物业企业之间因为公共收益矛盾冲突不断,成了小区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小区业主为了搞明白自己小区公共收益的情况,甚至与业委会或物业企业对簿公堂。最近,长沙市就有一起这样的官司二审判决。 

  公共收益没公示,居民状告业委会

  5月25日,长沙市开福区水映加州小区的业主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水映加州业委会向业主公示小区的公共收益。

  “业委会已成立3年,今年都换届了,没有公示过一次小区的公共收益。”水映加州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在业委会任期中,业主多次要求公示小区的公共收益,业委会都没有理睬。

  水映加州的物业管理公司倒是一年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但业主们对此结果并不相信。一些业主就公示情况询问业委会,业委会却说此公示他们并未确认,也未盖业委会公章。 

  2020年上半年,小区在未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又启动小区公共场地停车收费。此举更让业主们觉得属于所有业主的共有资源在被他人用来牟利,纷纷表示反对。同年7月,业主王女士将水映加州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业委会公开公共收益的详细情况。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根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水映加州业委会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小区公共区域内张贴公布小区公共物业资产明细及具体位置,公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其分配与使用详细情况。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实,在长沙,因公共收益不明而向法院起诉的案例并不少见。阳光100国际新城10年来一直没有业委会,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公示小区公共收益。今年4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开自2010年3月28日以来关于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支出情况所涉及的合同、收款凭证、银行交易明细等原始凭证,并允许业主查阅、复印、拍照。

  小区给业主发“红包”不再是稀罕事

  一直以来,绝大多数小区都是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企业来经营管理,业主并不实际参与其中。时间长了,这些公共收益被实际管理者——物业企业支配使用,众多业主淡忘甚至“自动放弃”了这部分权利。小区公共收益成了物业企业的“私房钱”,对业主们来说,自然日渐变成了一笔“糊涂账”。

  不过,当越来越多业主的权利意识被唤醒后,小区给业主发“红包”便不再是稀罕事了。 

  今年5月8日,长沙市开福区金色比华利小区又给业主发“红包”了,这一次返还了170万元给业主,其中包括2个月72万元的公共收益。

  记者了解到,金色比华利小区每半年公示一次公共收益,第二年1月由监事会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做小区财务审计,再向业主公示审计情况。

  这样的小区还不少。今年春节期间,长沙市雨花区富春山小区、望城区翡翠花园小区、岳麓区星蓝湾小区、芙蓉区银力家园等小区都用公共收益盈余给小区业主发了“红包”。

  望城区翡翠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告诉记者,2018年成立业委会后,小区的经费支出明明白白,小到一包茶叶、一张横幅的支出,每一笔账都算得清清楚楚。2020年,小区还利用公共收益资金,增加了绿化面积和消防通道标识,修建了乒乓球室等,结余下来的40多万元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以发“红包”的方式回馈业主。

  每年给业主发“红包”的小区不断增多,这些小区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公共收益收支公开透明,部分公共收益留存用于维护改造后,盈余部分返还给业主。

  小区公共收益属业主共有,必须公开透明

  居民小区的公共收益归谁所有?我国《物权法》早有规定,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更是进一步予以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公共收益的管理,记者了解到,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业委会成立前,由物业企业代为管理;业委会成立后,经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公共收益可以由业委会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企业进行管理。但无论哪种方式,小区公共收益这本账,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每个小区的公共收益都是一笔不容忽视的收入,如果你所在小区的公共收益没有公开、用途不明,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建议,业主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维权: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尽快成立业委会,通过业委会对公共区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决定该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如果是由物业企业进行管理的,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其对物业企业的行为进行处罚、纠正;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开共用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或者请求对公共区域的收益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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