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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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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重 以和为贵
——娄底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的法治实践

  周小平

  娄底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以民为重、以和为贵,构建了多层次受理、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的新调解格局,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搭建了利益协调平台,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实现了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推动了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

  调解便民:推动智慧调解,提供便捷服务。着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建设,在全市选聘人民调解员10714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401个,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近在身边的便捷调解服务。在县级建设综合性、一站式、全链条的实体调解平台,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只需跑一次。积极推动调解工作信息化、智能化,人民调解实现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调处、反馈。2271个调解组织,8913名人民调解员入驻省司法厅12348网上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年均在线受理纠纷5200多起。搭建县司法局、司法所、村(居)调委会三级联动微信塔群、网格员塔群,提高信息流转效率,对群众申请的调解,基本做到30分钟内响应,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网络+实体相结合,人民群众获取调解服务的途径更加多样和便捷,实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0年4月28日上午,涟源市人民法院与涟源市司法局开展诉调对接专项化解行动,涟源市联合调委会调解员邓斌等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化解13起异地民间借贷纠纷,涉及标的60余万元。

  调解利民:完善诉调对接,减少群众诉累。为了给群众提供最低成本最佳效果的调解服务,娄底市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整合全市22个行业部门力量,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构建了新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出台《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4个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各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诉前调委会或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的诉前、诉中阶段。在矛盾纠纷多发的交通、医疗、物业、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行业领域建立调解组织57个,年均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3600余起,司法确认400起。2020年全市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8130起,诉前调解案件占法院一审立案数37.18%,民事案件诉讼数同比减少32.5%,有效减少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调解兴民: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大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调解在多元纠纷化解中的前置性和主渠道作用,最大限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涉疫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依托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涉疫矛盾纠纷专项化解行动,对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明确领导包案、专人负责和调处时限,成功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472件,涉及金额7890万元。对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建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支持工商联和贸促会建立行业调解组织和中心3个,出台了商事领域诉调对接专项方案,有效提升商业纠纷化解效率和公信力。组织调解员进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讲310次,发放民法典读本、人民调解宣传资料6000份。疫情期间,全市三调联动成员单位先后以调解方式稳妥处置了城区某城市广场、商业步行街、城区出租车群体要求减免租金费用、养殖户因疫情受损、城区高校拆迁阻工事件等突出问题,优化了营商环境。

  调解导民:突出普调结合,根植法治信仰。注重培育民众的法治意识,将法治作为调解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以案释法、以事议法,用群众听得懂的法治语言来教育群众、启发群众、说服群众,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全市人民调解员担任网格员、普法员、调解员等多种角色,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改单纯的灌输式普法为生动的法治实践普法,产生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每年200余起信访类矛盾纠纷移送各级调解组织,坚持依法治访,用法治方式定分止争。近三年,全市人民调解员向民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0万份,解答法律咨询15.7万人次。

  调解安民:注重事心双解,助推社会治理。围绕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注重培育和发展人民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教师等“五老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筹建市级人民调解专家库和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吸引了各行各业精英关注和支持调解工作。以党建引领,发动和依靠群众,探索出“屋场会”纠纷调解模式,把更多的民众吸纳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中来,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用群众自己的方式既解决矛盾纠纷,又解开群众的心结,事心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三年,全市先后部署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化解小矛盾、回应小意见”和“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等专项调解活动,每年调处矛盾纠纷3.3万余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系娄底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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