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3日讯(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刘沁 李果)今天上午, 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前夕,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9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0年以来,湖南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4743件,其中判处刑罚2224人,罚金3910万元。
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10件,案件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23%,审理涉及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的相关案件共105件,审理非法狩猎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相关案件777件,依法有效地打击了涉长江流域保护、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涉自然资源等各类环境资源犯罪。
湖南法院立足长江洞庭湖“三山四水”生态环境地理实际,不断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建立专门环境资源庭(法庭)21个,特别是建立了湘江源的蓝山环资法庭、珠江源的莽山环资法庭和赣江源的炎陵环资法庭,基本形成以省法院环资庭为主导,以长沙、岳阳、郴州、永州等中级法院环资庭为骨干,以其他重要生态地理区域多个专门环资法庭为基础的三级法院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体系。
与此同时,为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湖南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机制建设,推动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建设,推行专家陪审制度,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严格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案件审理和环境修复注入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