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将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即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提升其保障供应水平。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