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对企业进行走访中,发现湖南长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黄某华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反公司财务管理章程,以收取货款不入账的方式挪用资金,造成公司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衡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后,高度重视,即刻组织专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明,黄某华在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担任该公司业务员期间,收取浏阳“湘江”、江华“乐泰洲”、祁东“好又多”、新化“大润发”等公司货款共计50余万元,不上交公司,截留为己用,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嫌疑人黄某华于近日被抓获,黄某华对其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依法刑事拘留。经办案民警宣讲政策,黄某华主动认罪认罚,退还其挪用的货款23万元。
“谢谢公安民警为我们公司排忧解难,不然还不晓得要造成多大的损失……”湖南长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特意定制一面锦旗送到经侦大队表示感谢。
(许建文 聂 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