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精准扶贫首倡地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精准特色可持续的路子,以决战决胜之势打赢脱贫攻坚战。在这场伟大的脱贫攻坚战中,全省各级各部门尽锐出战、攻坚克难,社会各界守望相助、合力攻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吃苦耐劳、自强不息,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实绩过硬、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为隆重表彰在脱贫攻坚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大力弘扬和传承好“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在全省上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张红民等1296名同志“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隆回县三阁司镇党委等800个集体“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奋发有为的使命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勤勉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崇高品格,时刻守初心、担使命,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接续奋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勇担新使命,在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彰显新作为,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出新探索,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表彰名单详见7-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