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万传文 毕冬梅
“巡察后,20多年前的‘老规矩’变了,内退人员再也不用额外发补贴了。”4月12日,在澧县县委前八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会上,澧县艳洲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局长张辉军感慨道。
该局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是一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成之初效益良好,辉煌时期年发电量达1.2亿度,收入3600万元。高峰时上班员工达520多名,一度出现人浮于事的窘况。
随着人员工资待遇的不断提高以及电价下调等因素影响,单位经济效益逐渐下降。为降低运行成本,1997年1月起,该局在内部出台一条不成文的政策:对年满45岁的女职工和50岁的男职工,自愿不上班的可实行内退,绩效奖金等福利与在岗职工等同,基本工资按85%的标准发放。
“这种办法对当时企业的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一定程度降低了运行成本。部分内退职工也可再寻一份差事,是个共赢政策,很受欢迎。”从车间工人一步步成长为管理局副局长的贺修军这样解释当时政策出台的背景。
由于人员包袱重,此后近20年该局都没有招聘新员工,年龄结构日趋老化,有些技术性岗位出现人手短缺。然而,选择提前内退的部分员工照样拿着85%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福利,在领导三番五次号召下也不愿意回单位上班。局党组想废除这条“老规矩”,但困难重重,不了了之。
为此,局党组又不得不对内退人员出台返聘政策,即保证原有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岗位,每月增发1000元-1500元补贴。
改变,来自2020年4月,县委第七轮巡察进驻该局,延续20多年的“土政策”浮出水面。
“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管理局相关岗位确需人手的,必须无条件返岗上班,发放全额工资,继续内退的人员应取消绩效与奖金。”巡察组对该局反馈巡察情况时,一针见血地提出整改建议。
“有县委巡察办撑腰,我们执行起来阻力就小了,终于把延续24年的‘老规矩’破了。”张辉军介绍,通过细致的解释工作,内退人员思想通了。2020年6月起,未上班内退人员一律取消了绩效与奖金。今年1月,53名内退人员自愿充实到一线岗位。
“单位负担进一步减轻了。”该局财务科工作人员向记者感慨,2020年,该局每个月发放工资104万元,现在发放100万元左右,仅此一项,全年就可节约开支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