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雄辉
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人才是决定性因素,应以更为主动、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人才举措,加强人才合作、推进人才共享,为实现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凝聚起更强大的人才力量。
长株潭地区是我省人才资源的重要聚集地。近年来,区域内人才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人才资源共享共用新格局逐渐形成。但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区域内人才合作仍然存在一些障碍与堵点,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出多门”的机制障碍。长株潭各有人才政策,彼此之间存在一些不协调、不衔接的地方,掣肘了区域人才合作的推进。二是“同质竞争”的结构障碍。由于长株潭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分工较为相似,三地人才争夺激烈且趋于同质化,直接影响了区域人才合作与交流。三是“网络失畅”的沟通障碍。长株潭还未建立统一、高效、完整的人才信息网络,人才资源信息难以有效实现全域共享。四是“自我防护”的心理障碍。人才流动显现出的不平衡性,促使三地不自觉筑起人才“防护墙”, 不利于人才合作交流。
区域人才合作的基础在协同、优势在互补、目标在共赢。破解上述种种难题,推动长株潭人才合作创新发展, 应着力在以下“四个体系”上下功夫——
完善政策协同体系。机制顺,则人才聚、事业兴。推进长株潭人才合作,首要须完善区域内人才政策协调机制,应建立长株潭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中解决人才一体化的难点问题,建立良性人才竞合关系。一方面,应强化政策对接,规范和统一区域内各类人才政策,尤其在人才统计标准、人才资格认定、人才市场对接等方面应加快实现互通互容;另一方面,应加快统筹协调,推动建立一体化人才规划和战略,协同制定长株潭人才发展主体制度,完善区域人才引进、培养、配置、共享、激励与保障等配套措施,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和合作的人才生态和制度环境,加速人才在区域内健康、合理流动。
打造人才市场体系。人才资源是社会性公共资源。推进长株潭人才合作,应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将人才的交流与合作、管理与使用纳入社会化、市场化、契约化轨道,进一步明晰人才、单位、社会的责权关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应健全市场内人才资源开发和共享机制,探索建立长株潭人才产权制度,积极推行“假日学者”“星期天工程师”“八小时以外专家”“企业兼职精英”等人才共享模式,推动区域内人才柔性流动,最大限度拓展优秀人才的活动空间, 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搭建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好人才资源信息平台,是实现区域人才合作的基础。为此,应规范人才信息标准,实现长株潭人才统计口径的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性建立覆盖长株潭的人才信息数据库、项目库、成果库, 实现三地人才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查询;建立实时信息采集制度, 突破人才信息区域、行业、部门等制约,加快人才信息资源整合和集成,实现区域内人才信息系统互联、人才信息平台互通;建立信息联合发布机制, 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及时发布人才资源状况、市场供求信息及行业要求、薪酬标准等信息,全面盘活人才资源,释放人才活力。
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一是建立长株潭人才合作联盟。畅通人才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流动渠道,联合举办长株潭高层次人才交流会, 与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常态化互动,共建人才联络站或工作站, 提高区域内人才资源流动与共享效率,加速形成长株潭互联互通的人才集群网络。二是联合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长株潭人才积分制和“绿卡”制度,建立人才合作成果共享和利益补偿机制。三是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设立长株潭跨界人才中介服务组织,优化区域内人事代理、信用征信、医保社保等服务,打通三地高层次人才就业、就学、就医通道,优化区域内人才服务工作配套机制, 构建起功能齐全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