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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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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市更新推进长株潭都市圈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刘先根

  国家“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湖南“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进城市更新工程,统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加强居住社区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保护”——这些都为推进长株潭都市圈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了全新思路。

  当前,做好长株潭都市圈城市更新工作,迫切需要破解政策配套不完善、流程标准不统一、规划管理欠精细、建设过程难管控、遗留问题难协调等问题,建议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解决好“市民所盼”,争当全国城市更新标杆。近年来,长株潭三市持续推进历史街区保护、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形式的城市有机更新。长沙先后对14个历史街区实施了更新改造,建设历史步道69.5公里,不仅还原了“历史名城、文化名城、山水洲城”的特色、底色和本色,也为“慢行生活、文化旅游”提供了时空载体;株洲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转型升级取得了良好效果;湘潭市通过万楼、窑湾棚户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保留了乡愁、韵味和文化。未来五年,长株潭都市圈城市更新应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在土地效率、产业优化、城市治理、生态环境、文脉传承等方面持续发力,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对于中心城区历史街区、街巷的更新,应融入文化、绿色、健康等理念,将过去“大拆大建”的工作思路转变为“以留为主,综合运用留、改、拆、补”的精细织补手法,增强老城区的宜居性、持续性、生命力,在征拆中提颜值、在改造中见情怀、在保护中留乡愁,走出一条保护与发展的双赢之路,争当全国城市更新标杆。

  解决好“融合所向”,优化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构建长株潭都市圈联动机制,围绕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科学谋划,制定三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依托一江(湘江)两岸打造都市圈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等,实现互补、聚力、合作、共赢;推动城市从产业主导型布局、消费主导型布局向人居主导型布局、生态主导型布局转变,精准施策,推动城市更新分类实施;借鉴长沙拆违控违和“一圈两场三道”建设相关经验,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充分利用长沙、湘潭丰富的红色资源、文化资源和株洲丰富的旧厂区,保护和延续城市文脉,谨慎推进文化遗存更新。

  解决好“发展所需”,搭建城市更新新平台。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相辅相成、互相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是城市更新的一个重要目标。目前长株潭都市圈推进的项目中很多与产业转型升级有关,包括特色小镇项目、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等。推动城市更新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中取得新的重大突破,须在打造产业发展大舞台和企业聚集地上下功夫,通过强化产业基金引领、实施税收减免等举措,为长株潭都市圈中央商务区、重点开发区、特色功能区、历史文化街区等的发展赋能,致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专业意见、尊重群众诉求,把资源优势、资金优势、政策优势转化为城市更新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提升城市更新效率;在解决城市更新资金问题上,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在政府主导下,调动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平衡政府、市场主体和市民群众的需求,实现城市更新共建、共管、共享。可借鉴广州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鼓励资本市场参与运作、财政资金托底的做法,鼓励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在城市更新中,应注重完善政府、公众、企业、社会组织等多种社会形态协商共治的管治体系,同时把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等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探索单元开发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全面改造、综合整治、微改造等更新改造方式。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市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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