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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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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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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

  《意见》明确,通过不懈努力,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意见》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四是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五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六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七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八是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要强化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实施法治文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培育推广典型。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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