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燕娟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新中国的成立,是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里程碑,中华民族发展进步从此开启了新纪元。
而首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成员中,湖南籍有11人,居全国之冠。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隆重召开,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6人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当选为委员。
首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成员中,11位湘籍人士分别是:毛泽东、刘少奇、贺龙、李立三、林伯渠、彭德怀、罗荣桓、徐特立、蔡畅、李烛尘、程潜。
开国大典上,毛泽东主席责成“从速组成各项政府机关,推行各项政府工作”。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协商和多方物色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确定了各机构负责人名单。
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务院及其所属各委员会,各部、委、院、署、行的负责人,同时通过任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和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等机构的负责人,中央人民政府的各组织机构至此全部建立起来。
在政务院下属的34个部署行委负责人中,湘籍有5人,同样居全国之冠,分别是内务部部长谢觉哉、食品工业部部长杨立三、铁道部部长滕代远、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维汉。
中央人民政府的全部负责人选,都经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充分协商,集中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以及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是中国有史以来人民自己的、最为统一和完备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