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5日讯(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夏四亮)3月25日,株洲市举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移交签约仪式。从4月1日零时开始,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接管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下放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确保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顺利承接到位,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省厅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举措。1月29日,株洲在全省率先完成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等各项工作筹备。
按照部署,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负责辖区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执法职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区运营管理、路政日常工作和路政违法案件移送相关工作。
目前,株洲已成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职责下放承接到位,路政管理具体工作交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