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常德市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乡肖伍铺村居民。几天前,我6岁的女儿在玩耍时不小心将我4岁的儿子左眼球戳伤,入住常德市第一中医院,目前已花去医药费6000多元。我全家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还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我办好住院手续后,当即向医保部门报案。第二天,一个工作人员来医院了解情况后,竟然回复说,是监护人没有起到监护责任,不能报销。
6岁的孩子不懂事,又是活泼好动的年龄,监护人就是24小时不合眼,也不可能保证孩子不发生意外。这明明就是一个意外事件造成的伤害,为何不能理赔?
文云
记者追踪:
3月16日,文云向本报投诉后,记者立即与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医保部门联系。该部门说,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保并理赔的,但医保部门有监管的职责。该部门表示,马上督促有关部门对此事认真调查处理。3月17日,投诉人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已重新派人来调查了解情况,态度比之前好多了,而且同意出院后按意外伤害办理报销手续。投诉人十分感谢党报舆论监督,维护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