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吕亮
3月19日上午,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长沙召开,总结过去3年工作,部署我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3年来,全省检察人员忠于职守、敢于斗争、甘于奉献,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交出了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答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涉黑恶案件3810件9698人,起诉2530件13096人。
决战决胜,6张“业绩清单”展现担当作为
朗朗乾坤,咸明净,昭盛世。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检察机关始终将“打伞破网”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共起诉涉黑案“保护伞”案件165件183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36件41人。
2018年6月,彼时的南洞庭湖围堤横立,3万亩洞庭湖面沦为“私家湖泊”。以夏顺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违规承包的湖洲上非法修建矮围、非法捕捞、盗采砂石,组建“巡湖队”,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洞庭湖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时任沅江市委书记邓宗祥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多次收受夏顺安贿赂和红包礼金,为其违法行为提供帮助。2019年7月,益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夏顺安等11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同时,检察机关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邓宗祥等7名公职人员被提起公诉,都已受到法律惩处。
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圆满交出6张“业绩清单”:“案件清结”方面,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涉黑恶案件全部清零。“线索清仓”方面,全力查清查结黑恶线索,核查办结率100%。“逃犯清零”方面,共立案监督134件405人,纠正漏捕1055人。“网伞清除”方面,共起诉涉黑案“保护伞”案件165件183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36件41人。“黑财清底”方面,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共对涉案财产处置提出意见913条,涉案金额达116.32亿余元。“行业清源”方面,共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244件,回复整改率100%。
“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尽锐出战,全力投入,成效显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熊晓强说。
精准打击,“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开展“四查七看六调研”督导、建立统一把关制度、高效推进“六清行动”、夏顺安等人涉黑案被评为2019年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在专项斗争中,湖南检察机关有20个经验做法和4个典型案例得到全国扫黑办、最高检等高度肯定。
“每一个数据的背后,都凝聚着广大检察干警的心血和汗水。每一项荣誉的背后,都彰显出全省检察机关的绝对忠诚和法治担当。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有很多鲜为人知的动人故事,都饱含着干警和家属们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在总结表彰大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动情地说。
“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为确保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行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被最高检推广适用。
3年来,省市两级检察院共对下级检察院办理的1170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把关,改变黑恶定性57件;省检察院事前把关涉黑案件125件、涉恶案件44件,改变涉黑认定9件139人、涉恶认定7件58人。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强化专案专审依法纠错,加大对重点督办案件的审查力度,通过对陈年累案的严审细查,对漏罪漏犯及时依法纠偏,确保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办成铁案,并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办理“操场埋尸”案中,检察办案干警不分昼夜,针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多套预案并进行反复演练,最终形成近300页的出庭预案,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在办理文烈宏涉黑案中,检察机关专案组反复推敲、修改制作预案达2000余页,整理出共性和个性问题200多个。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已经收官,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任重道远。要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全、群众更安乐。”叶晓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