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3日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李果)昨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956件,其中刑事案件738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惩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分子1599人,其中216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案件11987件,主要涉及教育培训、网络、电信、旅游等领域的合同与侵权纠纷等;行政案件231件,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类型。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介绍,湖南法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违法成本,强化经营者的守法义务;充分畅通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完善社会多元协调机制,明确公益诉讼细则,在统一和规范法律适用的同时,为消费者织密权益保护网络。疫情期间,全省法院坚持从严从快原则,打击制售假冒防疫物资犯罪行为,为全省战“疫”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