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张斌
【档案】
袁爱平,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声音】
多年关注民营经济发展的袁爱平委员,今年“一反常态”,将目光锁定在养老和再就业等方面。不过,关注的角度依旧没有离开他的“老本行”——法律。
作为一名律师界的政协委员,宣讲民法典,是袁爱平去年一项重要履职工作。在宣讲的过程中,袁爱平关注到了居住权。他说,民法典将居住权确定为一项法定用益物权,是住房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成果,使得完善、规范以“居住权养老”为核心的以房养老方式成为可能。
“居住权出现以后,老年人可以为自己的住房设立居住权,可以将房屋卖出去,在不改变生活环境的情况下,获得足够支配的现金过好老年生活。”袁爱平介绍,有关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中国老龄化人口将达到峰值。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社会背景下,通过住房反向抵押实现“以房养老”,是缓解家庭和社会养老压力的现实需要。
但袁爱平调研发现,虽然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经营资格,但实际开展业务的仅有一家,且累计承保单偏低。同时,由于以房养老的制度建设滞后和宣传不到位,以房养老不仅推广不顺,现实中反而出现了不少老年人受骗的情形。
因此,袁爱平建议,金融业尤其是保险业,应当借助民法典出台设立法定用益物权居住权的重大机遇,及时修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推出以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相分离为核心的养老金融产品,保证老年人居有所依。
为减少老年人受骗,他认为,应明确将涉及“居住权养老”产品的提供方限制为持牌的金融机构。同时,应完善居住权的登记机构和方式,对提供产品的相关主体提供税收优惠,加速推进“居住权养老”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