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5日讯(记者 杨佳俊)记者今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在2020年基础上对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进行修改完善,新增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等内容。
《通知》显示,2021年湖南将围绕30项事项,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或地区进行激励,主要包括: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改善,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落实“两个耕地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湖南交通强国建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等。对比发现,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事项较2020年增加5条,表扬激励名额维持不变。
当前,“三高四新”战略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围绕这一重点工作,该措施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旨在真正激励那些工作干出成效、创造了可推广可复制经验的单位和地区。比如,针对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将围绕“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贡献等科技投入产出指标总量”等内容进行督查激励。
《通知》指出,各市州要明确责任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落实督查激励措施的各项工作。有条件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配套措施,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增强激励效果。
《通知》强调,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督查激励措施,及时制定和调整完善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督查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