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颁布施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就《条例》的修订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次修订《条例》,是全面落实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构建我军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从定位到职能、从内容到结构、从对象到任务等,都进行了重构重塑。一是重新规范主要内容。根据改革后部队力量编成、机构设置和职能任务变化,对新划归政治工作范畴的内容作出明确,对从政治工作剥离的内容作了删减,补充规范战区、战区军种、战略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等单位政治工作。注重同《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和相关法规衔接协调,不再对我军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共青团组织、军人委员会的设置、组成、产生、职责等进行规范。二是重新调整框架结构。围绕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加强党对我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新设“中央军委对政治工作的领导”、“党的各级委员会对政治工作的领导”两章。围绕加强政治工作主体力量建设,调整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内容体例,按照中央军委、战区级单位、军级以下单位3个层级,规范政治机关主要工作;按照政治主官、政治机关领导、政治机关干部、政治协理员等,规范政治干部主要职责和素质要求。
《条例》共10章74条,总体按照政治工作是什么、由谁领导、如何落实的逻辑进行架构,涵盖我军政治工作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