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3日讯(记者 余蓉 通讯员 谢瑞恬)高校应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要求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特聘行业先进模范等为思政课教师,经常性进高校、上思政课讲台……近日,《新时代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师生比不低于1:350
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是高校“立德树人”的关键。《意见》明确,各高校应当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要求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公办高校要在编制内配足配齐。
此外,各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思政课特聘教师制度,建立并定期更新由两院院士、社科理论专家、地方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及各行业先进模范等组成的特聘教师库,完善特聘教师经常性进高校、上思政课讲台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省级思政课名师库。推动思政课名师组建高水平团队,在理论宣讲、教学改革、学术研究、培育青年教师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思政课教师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专业培训
如何支持高校思政课教师提升能力?《意见》要求,要建立三级三层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
构建国家、省、高校三级,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思政课教学骨干、普通思政课教师三层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各高校应当确保思政课教师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专业培训。
设立省级思政课教师研学基地。各高校应当设立校级研学基地,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进行实践锻炼。鼓励思政课教师赴国外调研,每年利用假期安排思政课教师参加国内实践研修1次以上。
此外,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各高校要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和支持思政课教师申报高层次教学科研项目,加大向一线专职思政课教师倾斜力度。
国外期刊论文发表不作为评定职称必要条件
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关系到每一位思政课教师的职业发展。《意见》明确指出,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
各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严格落实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政策。
同时,对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