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日讯(记者 余蓉)今天,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此次高职单招对象包括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其中,对于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五类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人员)可在3月1日至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招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为3月8日至3月16日。考生可选择测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社会人员报考时须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将证明材料提供给报考学校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全省单招考试时间暂定3月17日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试。测试地点原则上只设在单招高职院校校内。各高职院校要主动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沟通汇报,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力度,加强对涉考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
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4月10日前全部完成。各高职院校在远程网上完成确认录取名单后,须于4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此外,各高职院校须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将拟录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