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7日讯(通讯员 李歌若 杨丁香 记者 黄柳英)“个别村干部趁在为群众争取资金时,从中捞取好处,我们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将追回的1.2万元违纪款,尽数退还给该县小圩壮族乡群众,并在退款现场召开了一场生动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受到群众好评。
去年10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小圩壮族乡练江村支部书记韦某某、原村主任刘某某向贫困群众索取危房改造项目好处费,侵吞群众自来水入户费。接到信访件后,县、乡纪委立即展开调查,追回了违纪款。韦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已退任的刘某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江华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去年以来,共组织11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冲刺问题清零,决战脱贫攻坚”督战和“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专项行动,全县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1条,立案71件,追缴违纪资金279.6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83.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