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于振宇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5.6万件,68项案件质量指标中湖南有39项位居全国前列,15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有115个集体和316名个人获评省级以上荣誉。省检察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扫黑除恶、服务民营企业、打击毒品犯罪、刑事执行检察等7项重点工作得到最高检肯定。
1月27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向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全省检察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得到了加强和改进。
2020年工作业绩
护航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抗疫检察答卷。省检察院紧急动员全省1260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入驻企业,助力联防联控、复工复产;连发4个指导性文件、12个涉疫典型案例,并对所有涉疫案件统一审查把关。依法起诉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685人。
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起诉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和扶贫惠农资金、破坏基层选举等犯罪576人。依法为因案致贫的525名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
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进“禁捕禁捞”等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犯罪267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90人,索赔生态修复费用等1亿余元。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出台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起诉侵犯企业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56人。对涉经营类犯罪综合考量逮捕、起诉、羁押必要性,依法不批捕781人、不起诉2044人,建议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137人。与省公安厅联合清理长期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挂案”102件。
忠实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8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83人。起诉刘和生、颜海林、唐湘林等10名原厅局级以上人员和曾佑光等59名原县处级人员。
决胜扫黑除恶
推动案件清结、大案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来,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9698人、起诉13096人,在全国率先实现案件全部清结。
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074件,起诉“保护伞”183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41人。严格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精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754件,涉案金额87.2亿元。
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建立省、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既坚决防纵防漏又避免人为拔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4件,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168件,纠正漏捕105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6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75人,不批捕876人,不起诉317人,提出抗诉145件。
坚持司法为民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9万人、起诉7万人。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55人。
协力维护“脚底下的安全”。推动住建、城管等部门排查、维护窨井盖180余万个,严防“井盖悲剧”重演。
用心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紧盯讨薪难问题,支持农民工起诉849件,追回“血汗钱”4300余万元。紧盯“申诉难”问题,办结刑事申诉案件554件、国家赔偿案件45件。紧盯“群众信访回应难”问题,受理的2万余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告知谁在办、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
推进检察改革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对认罪悔罪的7.2万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92件、撤案694件,追捕1246人、追诉1529人,依法不批捕9906人、不起诉15248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4件。建立“派驻+巡回”检察制度,集中治理“纸面服刑”,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488人,监督收押收监“病犯”1209人。
以诉前解决问题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812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发布诉前公告6410件,提起公益诉讼341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等11.4亿元。
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建立省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大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30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2075人。会同监委和教育、公安等8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检察职能行使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基础、解难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定不移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有力履职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
●四、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民生福祉。
●五、坚定不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建设。
●六、坚定不移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