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2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陈卓韬 田海忠)1月20日,江永县上江圩镇上江圩村村民欧建聪,接过县纪委监委退还的4494元违纪款,激动地说:“感谢县纪委监委查处了我们身边的‘土耗子’。”
江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原江永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莫小明,在2005年8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上江圩镇国土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多收取相关费用、收取费用不办理事项等方式,私自截留51060元。
近日,江永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迅速查处,按党纪规定,给予莫小明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其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配套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同时,将莫小明截留的非法所得51060元,退还给36户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