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登
湖南省提出了工作目标,至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在长沙,随着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居民不分类投放垃圾的,个人最高罚款200元。
既然有专门立法,意味着垃圾分类已是市民的法定义务,是否见成效来源于每一个人遵规守矩。既然是新时尚,意味着不是少数个体的意识萌发,而是追求垃圾治理井井有条、所居环境清洁整齐的公共觉醒。这,正是推动基层治理的一个切入口。
可喜的变化已然出现:“社区+党员+志愿者”督导主力军上门入户,引导居民在家中将干、湿垃圾分类投放;社区配备带有二维码的垃圾袋,实行“一户一码”;居民可利用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垃圾袋、洗衣粉等生活用品。无疑,行动引导和经济刺激等手段,加码“垃圾桶边文明”的厚度。
下一步应让这种标杆效应抵达每一位居民。人人心中有,如何变成人人手中做?一靠宣传“滴灌”,造势夺人,化心成行;二靠依法管理,拿起处罚监督武器。文明意识也是可以管出来的。比如,长沙某小区每天张榜公示家庭垃圾分类红黑榜,通过建立与“失礼”“失信”挂钩的机制,唤起个人荣誉感和羞耻心,打通家庭“毛细血管”,逐步拓展到楼道、社区的“小循环”,从而实现垃圾分类从全家到全域、从少数人到绝大多数人的跨越。
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生活新常态,一以贯之,并非易事。既需要党员干部、社区服务者、志愿者等的示范和指导服务,也需要居民自律和他律;好言好语的劝导不能少,刚性规范和严格管理也不缺位。多管齐下,方能垒起公民自觉高度,推动垃圾分类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