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0日讯(通讯员 黄道兵 记者 肖洋桂)1月20日,记者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生态环境部日前对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常德市在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第14位。
2020年,常德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4.7%。PM2.5、PM10平均浓度降至41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年度考核目标,同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年度削减任务也双双达标。该市纳入省考核的7个县(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0年是常德市自200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空气质量最好的一年。
“气质”的大幅好转,源于常德市持之以恒的攻坚。尤其是2020年,该市颁布施行《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深入开展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源、餐饮油烟、扬尘、油品、“散乱污”企业、禁烧禁燃等9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预警预判、定期会商、污染源清单、网格化管理、第三方巡查、市城区臭氧防控等精细管控措施,精准调度到时、到企业、到工地、到主要因子,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