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5日讯(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蒋伟)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惠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跑官买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惠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滥权妄为,把任职单位当作“私人领地”,利用工程项目大肆敛财,搞家族式腐败,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惠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