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
一个是“茶颜悦色”,一个叫“茶颜观色”,长沙两家名字仅一字之差的品牌奶茶店打起了官司。1月4日,“茶颜悦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茶颜观色”。目前该案已进行了第一次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
由商品或服务机构的名号之争引发的诉讼如今已屡见不鲜。就在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非常类似的案件:被告方“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将与原告方注册商标“饿了么”极为近似的名称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法院判决其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打造品牌强国的征程上,这类品牌“蹭热度”“搭便车”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而且误导不知情群众,扰乱市场秩序。深受其害的“正牌”虽可维权,但面对成百上千的“李鬼”,靠自己天天盯着举报、时时追着投诉并不现实。
对于刚起步的品牌,即便把模仿做到极致,也不过是赝品。质量为本,诚信为根,创新为魂,这是绕不过的市场法则。那些形象持续向好的自主品牌,无不是得益于产品质量和设计能力等方面的实质性提升,符合广大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这才是品牌建设的正路。靠模仿别人,搞拿来主义,看似节省了成本,却是一条歧途,最终将丢掉自己。一些新兴的品牌,哪怕刚开始时生涩一点、粗糙一些,也好过模仿,假以时日,慢慢成长,也能形成影响,进而成为真正的名牌。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涉及权利责任的关节点上,丝毫不可掉以轻心。每一个进入市场的经营者都要有深刻的契约意识,既要时刻保持在法律上保护自己的意识,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恶意的侵犯。对于每一个“社会人”来说,处处要知规矩,“讲武德”。而消费者站在一堆“名牌”面前“傻傻分不清楚”的尴尬,归根结底还需要更明确的法律规定、更严格的行政执法。立法、司法、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让更多的优质品牌竞相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