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020年12月31日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李果)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列出4个方面34条举措,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治化服务保障水平,为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
《意见》提出,全省法院要强化审判职能,为自贸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包括依法保障和促进投资领域深化改革,依法保护各类投资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规范金融秩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保障和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提高侵权成本,保护创新成果;依法保障和支持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自贸试验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支持搭建国际商事仲裁平台,构建自贸试验区纠纷快速维权机制,引导自贸试验区涉外商事案件通过调解等非诉讼途径解决。
《意见》明确,要推进自贸试验区专门审判机构建设,统一涉自贸区案件的受案范围和审理程序;完善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推进涉自贸区案件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建设,推动建设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高效便捷的立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涉自贸试验区纠纷当事人的诉讼权;健全诉讼便民举措,针对湖南自贸区片区分散的特点,构建自贸区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等便民网络,方便涉自贸试验区纠纷当事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