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陶小爱)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沙市出租车收费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步价由1公里3元调整为2公里6元。
出租车收费标准备受市民关注,此次标准的调整曾先后举行市民“听证会”,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新标准分白天与夜间两段制定,夜间9时至次日凌晨5时2公里内起步价为7元,原来加收的0.5元/人车次的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白天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1.8元,按化零为整的等价方式跳表,即每计满1元跳表一次;夜间在白天车公里价标准基础上上浮20%;出租车过往城区桥梁不向乘客加收过桥费;单程载客10公里以上,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车费。
另外,此次出台的新标准中增加了低速计时收费,在时速每小时12公里以下,每3分钟计费1元,停车等候计费纳入低速计时收费。据业内人士分析,正常时,长沙出租车费整体变化不大,但停车等候的计费就很难把握,且新标准出台后,普通市民、搭的买菜购物的主妇们恐怕就难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