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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2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霄)记者近日从新邵县禁毒办了解到,经过一周的缜密侦查和警务协作,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配合云南铁路公安分局禁毒支队,成功破获一起该县居民陈某参与的涉嫌贩卖毒品案件。
2020年,新邵成立外流贩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财政先后共安排600余万元专项工作经费,靶向发力遏制外流贩毒行为。截至目前,全县外流贩毒人员已从2018年的39人减少到1人。
为有效防范在册涉毒人员流窜外地贩毒,该县按“户籍地为主、居住地为辅,双向管控、双向追责”原则,实行分类动态管控。通过与本人、亲属、知情人沟通联系,核对核准涉毒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在册人员信息台账,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管控等级。
针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等重点管控人员,该县开发了智能信息化管理平台,集管控、帮扶、关怀、激励、咨询和学习六位一体,实行“2+3包一”管控措施,并使用APP平台管控到位。对其他在册吸毒人员,通过配备禁毒社工,实现精准管控,对积极上进、就业意愿强烈的在册吸毒人员进行就业帮助、困难帮扶。
积极开展警务协作,联动打击外流人员。县禁毒大队安排专人负责情报研判和信息收集,及时与外地公安实行情报共享。县公安局成立外流贩毒整治专班,赴省内外各市州开展外流贩毒深度警务协作。截至目前,成功协作破获12起外流贩毒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