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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
关于加强新一届省委班子建设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委。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提出了“始终高举旗帜、紧跟核心,坚定不移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坚持不懈地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目标阔步前行;始终不忘初心、坚守恒心,矢志不渝地为增进三湘人民的福祉笃定前行;始终维护团结、促进团结,锲而不舍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勠力前行;始终严于律己、永葆本色,驰而不息地在革命性锻造中勇毅前行”的“五个始终”要求。为打造政治坚定、实干担当、能力过硬、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省委班子,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奋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湖南擘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落地,现就加强新一届省委班子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坚持对党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两个确立”作为坚定的政治信念入脑入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忠诚党和人民,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初心使命,忠诚党的组织,忠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以实干实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把湖南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大局中来把握,谋划推动全省工作都必须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首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审视把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治建设考察、政治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一抓到底、落地见效。
3.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学习、尊崇、贯彻、维护党章,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按规定程序报批制度。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二、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定理想信念
5.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分级分类抓好领导干部轮训,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强化理论研究阐释,推动全省上下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和实践检验机制,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6.大力传承红色基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的殷殷嘱托,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带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性锤炼,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半条被子”“断肠明志”等蕴含的崇高精神,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建好用好红色教育基地,持续组织“潇湘红色故事汇”主题宣讲,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
7.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定期通报等机制,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守住管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落实省委常委每年给高校师生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分析报告制度。
三、保持昂扬奋进姿态,坚持务实担当作为
8.坚持真抓实干。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用心用情办好发展经济这件最大的实事,全身心热爱湖南的山山水水、全身心投入湖南的各项事业,引导全省上下把湖湘人民“吃得苦、霸得蛮、扎硬寨、打硬仗”的意志品质用到抓发展促落实上。始终保持一抓到底的狠劲韧劲,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看准的事情紧抓快干、一抓到底,部署的工作雷厉风行、马上就办,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带头树牢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事项,在精文简会上实现控总量、提质量,进一步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解放出来。
9.勇于改革创新。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开放水平、提升治理效能等重点领域,积极谋划推进更多具有标志性、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开放举措,加快推动我省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坚决消除安于现状、小富即安的观念,增强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紧迫意识,敢于向先进对标,勇于同自己较劲,立足湖南实际闯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鼓励基层创新,总结基层创造,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对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健全完善干部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0.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向顽瘴痼疾开刀,不断攻难点、破堵点、扫盲点,着力提高勇于直面问题的觉悟、精准发现问题的本领、妥善解决问题的水平。坚定担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以“铁肩”挑重担、以“钢牙”啃硬骨头,着力补齐县域经济、财税收入、能源保障等短板弱项,在攻坚克难中开新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果断亮剑,在各类风险挑战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
四、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11.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积极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决策咨询、群众满意度测评、基层党代表列席省委全会、社情民意“直通车”等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决策渠道,确保省委各项决策符合基层实际、顺应群众意愿。
12.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省委常委下基层调研每年保持50天左右,通过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省委常委带头落实联系基层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和服务专家等制度,坚持每年到各联系点(对象单位)、乡村振兴联系县调研指导工作。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带头下访,带头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群众工作载体,拓展工作覆盖面。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13.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质量。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每年兴办一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设身处地帮助群众纾难解困。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持续推进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生态环保、社会保障和住房等民生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发挥统揽全局作用,广泛凝聚各方力量
14.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省委常委会向省委全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支持和保证其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全省经济形势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省委深改委、省委财经委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的制度机制。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其他省委常委定期向省委报告工作,每年向省委书面述职一次,重大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应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其他省委常委不论对分管工作还是全局工作,都要加强研究思考,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对省委全会和省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不折不扣、坚决执行。
16.坚持依法依规决策。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依规依制度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省委全会工作规则、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决策要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17.营造团结干事氛围。省委常委会全体成员要坚持分工不分家,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维护省委的团结,始终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以全省大局为重,切实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省委常委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清廉湖南
18.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约谈和签字背书等制度,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指导和督促其他省委常委、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省委常委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完善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
19.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和程序选人用人,省委常委要带头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准为干部选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觉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惩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
20.零容忍全覆盖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从省委常委会带头做起,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聚焦工程项目、国企国资、公共资源交易、司法执法等重点领域,紧盯涉砂、涉矿、涉金融等经营性活动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21.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闻过则喜的态度、择善而从的品格,正确对待监督,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监督,自觉接受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2.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勇于直面问题,坚持自我革命,带头树新风、扬正气。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工作人员配备等待遇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规范政商交往,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省委委员、候补委员要认真执行本决定,省委常委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见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