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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发布
2021-11-21 07:24:25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龙文泱] [责编:戴蓉] 字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8日讯(记者 龙文泱)今天,国家文物局发布《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简称《规划》),计划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总体安全,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教育休闲、传承创新、传播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145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及5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入选“十四五”时期大遗址。其中,湖南有城头山遗址、炭河里遗址、铜官窑遗址、老司城遗址4处大遗址入选。

大遗址是实证中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资源。做好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

“十三五”时期,我国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管理模式。36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外开放,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多点启动,考古工作基地(站)、遗址博物馆等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但是,我国大遗址保护利用仍然存在考古研究投入不平衡,整体基础依然薄弱、科研成果转化滞后、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保护与展示利用模式相对单一、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城乡发展建设之间的矛盾突出等深层次问题。

《规划》明确,要坚持国家属性、考古支撑、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基本原则,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研究、“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支持重要大遗址编制中长期考古工作计划,系统持续开展考古测绘、调查、勘探和发掘,搭建全国大遗址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完善大遗址空间用途管制措施;深化理论制度研究与科技应用,重点开展大遗址价值标准、预防性保护、权益分配,以及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文物补偿、土地增减挂钩等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实施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城乡建设需求,统筹开展文物本体抢救保护、文物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大遗址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综合保护;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实施大遗址展示提升工程和大遗址研学精品工程;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完成第三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行评估,开展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新增10—1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引导地方人民政府有序建设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构建新时代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格局;创新大遗址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链接】

城头山遗址



位于湖南澧县,是中国最早的城,中国文明起源最初的坐标。遗址中最早的水稻田,是长江中游稻作农业成熟的见证。遗址延续两千年的文化堆积是长江中游地区史前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见证。

宁乡炭河里遗址



位于宁乡县黄材镇栗山村,是湘江流域一处重要的商周遗址,对研究湘江流域商周青铜文化、解开湖南商周青铜器之谜具有重要价值。

长沙铜官窑遗址



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石渚湖南北岸沿岸一带,现存不同时代窑址77处,其中唐五代窑址67处。长沙窑在融合南北制瓷工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彩瓷为主要特征的窑业体系,并在中晚唐时期盛极一时,产品畅销海内外,是九世纪最大的外销瓷产地,衰于唐末,五代终烧。

老司城遗址



位于湘西永顺,是复原土司社会内部结构、研究中国土司制度、中央与少数民族关系的重要物证。彭氏世系及其所代表的诸姓,是研究土家族乃至华南民族史的重要资源。同时,老司城遗址的观赏性、真实性、完整性为中国现存城市遗址中所罕见。2015年7月,老司城遗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本文图片由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省博物馆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