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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利飞)船舶靠港停燃油、接岸电,有利于水运绿色发展。记者今天从省水运事务中心获悉,目前我省已完成278艘船舶的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提前完成本年度改造任务。
岸电受电是指船舶靠港或锚泊期间,停止使用船舶柴油发电机,改用陆地电源向船载电力系统供电,从而优化水域环境,达到“零油耗、零排放、零噪音”。
为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动长江沿线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要求,2023年前全面完成内河集装箱船、滚装船、2000载重吨及以上干散货船的受电设施改造。
经摸排统计,2021至2023年,我省共有1104艘船舶需改造。今年已完成改造船舶数量,涉改船舶为内河商品汽车滚装船、载货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船、三峡船型、海进江运输船,以及部分1200总吨及以上内河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