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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年底统一转为“非营利性”
校外培训机构需在11月16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湖南日报11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余蓉 黄京)11月10日,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今年12月31日,全省实现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需在11月16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通知要求,要逐步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积极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校外培训机构需在11月16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转为非营利性机构或停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又不主动停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机构,由审批机关责令其停止培训,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现有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继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需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转为非营利性机构,并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内容。
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无需重新履行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手续,到民政部门补充签署事先告知书和捐资承诺书,并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或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校外培训机构首先向审批机关提出不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申请变更办学内容并换发办学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理顺工作流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原载《湖南日报》(2021年11月13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