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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1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邓文艳)省民政厅近日向全省下发《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要求从现在起至明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现有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作,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加强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
《通知》明确,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