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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利飞 通讯员 王维斌 周依憬)湖南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再添“活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湖南省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18条举措,全力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
根据《实施意见》,将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资源配置,实现“十四五”期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总量较快增长。加快建设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办证、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相关主体融资基础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积极推动“保险+期货”业务发展。同时持续巩固、规范、发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打造综合性惠农服务中心。筹建全省统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实施意见》还对各机构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和监管激励政策,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机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