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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筑牢“制度笼子”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湖南日报11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刘士琳 黎倬)“聚焦顽瘴痼疾,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为抓手,进行针对性系统性整治,已出台机制30项(含重点机制7项),废除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机制15项,同步修改完善相关机制22项。”9日上午,湖南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作新闻发布。
“全省检察系统掀起的这波‘制度潮’,内容涵盖长效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素能提升、干部轮岗交流、从优待警保障、执法司法责任等重点内容。”卢乐云说。
“针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链条在司法实践中所暴露的一些断链点进行了系统性完善,系统构建了法律监督机制。”卢乐云介绍,一是完善全流程、全视域的侦查监督机制;二是完善重规模、强质效的审判监督机制;三是完善案件化办理、实质化审查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四是完善内外协同、衔接有序的制约监督机制。
会议透露,包括《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应抗未抗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等系列规章制度,将进一步根治“提前出狱”“纸面服刑”等系列司法领域顽瘴痼疾。
如针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之一的违规违法“减假暂”现象,省检察院出台了《湖南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办法(试行)》。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俊波介绍,《办法》具体细化对“减假暂”实质审查的各项内容,如罪犯认罪悔罪、计分考核、财产性判项执行、立功及重大立功、病情诊断等,逐项列举需要审查的证据和要求,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提升监督实效,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发生。
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顽疾,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出台了《“另案处理”“在逃”及其他刑事挂案集中清理工作办法》。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忆寒介绍,2021年以来,清理出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05起,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83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6起,省公安厅决定继续侦查6起,“挂案”实现“清零”目标。
卢乐云说,下一步,省检察院将提炼以通过制度建设解决普遍性、根本性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常态化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