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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 湖南开全国之先出台专门党内法规
湖南日报10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何育成)近日,《湖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的党内法规。
《规定》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打击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打击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打击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打击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
《规定》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领导、部署、推动、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打击治理工作。打击治理工作相关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规定》明确了宣传防范、行业治理、人员管控、侦破打击、基础工作等打击治理工作重点,以及会商、通报、提醒、督导、约谈、挂牌、评估等7项工作制度。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追责条款。对打击治理工作落后地区的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打击治理工作不力的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规定》的出台,彰显了全省上下坚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的态度和决心。”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敖平洋介绍,随着《规定》的贯彻落实,湖南将构建起“党政主管、综治主导、行业主责、公安主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打击治理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