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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7日讯(记者 陈奕樊)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二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据报告,此次财政部下达我省第二批新增债务限额8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亿元,专项债务751亿元。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今年财政部分两批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1646亿元,包括一般债务342亿元,专项债务1304亿元。第一批802亿元债务限额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已于5月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
二次调整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调增818.8亿元,由4328.6亿元调整为5147.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调增1191亿元,由633.3亿元调整为1824.3亿元。
据方案透露,此次财政部下达我省第二批新增债务限额8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亿元,专项债务751亿元。省级留用2.2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支持7所省属高校建设,加上通过财力等安排的10亿元,今年省级共安排省属高校基建资金12.25亿元。转贷市县841.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亿元,专项债务748.75亿元,将着力支持自贸试验区、“五好”园区、长株潭都市圈等对全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意义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
省人大财经委建议,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项目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项目开完工和建成后的绩效情况。要按规定落实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要求,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切实防范专项债券风险,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