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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6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2021-09-11 07:27:3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燕娟] [责编:姚茜琼] 字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0日讯(记者 刘燕娟)为进一步推动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今天,省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个人私利

谭本仲在担任石门县委书记期间,对工程建设项目私相授受、肆意插手,在他的默许、纵容下,与其关系密切的私营企业主在石门县“打牌子”“提篮子”成风,该县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围标串标现象突出。

2015年至2020年,石门县启动的30余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谭本仲直接打招呼指定承建方的项目就有22个。谭本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2年,周伟平利用担任郴州市中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该院手术室净化项目招投标中,应关系人请托,在招投标条件中违规设置500万元的投标履约保证金门槛,帮助对方顺利中标该项目。

2009年至2021年,周伟平利用担任郴州市中医医院院长、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为他人在承揽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干部职工团购房项目以及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周伟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规干预中介市场,加重市场主体负担

陈明坤利用担任衡阳市应急管理局(原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科科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向相关企业推荐、帮助承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打击限制其他安全评价公司等方式,帮助安泰公司垄断当地75%以上的危化安全评估市场,致使其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无法顺利承接业务,严重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期间,陈明坤先后以“交际费”“赞助费”等名义收受安泰公司钱款共48万元。陈明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泰山路派出所所长梁峰、教导员易俊以解决工作经费不足和干警福利等为由,违规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索取工作经费136万元(现金130万元和价值6万元的购物卡),其中111.65万元以发放福利的名义被私分,梁峰分得财物18.5万元,易俊分得财物14.95万元。

梁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并调离公安系统;易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警长。对泰山路派出所相关人员所分得的财物予以收缴。

乱收费乱罚款,不作为乱作为

涟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行政执法中,违法处罚行政相对人503次共计178.94万元;截留罚没款私设“小金库”,用于乱发补助、奖金以及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通过“收钱不开票”的方式,采取“预交罚款”“以收代罚”“收取赞助款”等名目,向全市多家网吧违规收取共计56.01万元用于私设“小金库”。

该大队原副大队长童成志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原大队长周祖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在办理某企业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审查备案)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先后对该项目作出两次不同定性,导致该项目多次申报无果,办理时间长达15个月,造成不良影响。该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蒋慧芳和经办人员刘怡志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以优质、清廉的服务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