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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可适当延伸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9日讯(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康娅琳 彭胤武)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今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529个,涉及居民5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需要可适当将2001年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不得超过限定的比例,具体比例限值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确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对基础类改造内容,坚持应改尽改。对有条件加装电梯的,应当纳入改造内容。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
为合理共担改造资金,《实施意见》提出了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支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5条措施。同时,要求统筹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商务、体育等方面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各地可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予以支持。
我省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今年拟改造的3529个老旧小区开工逾六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9日讯(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康娅琳 彭胤武)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大幅改善。截至8月末,2020年计划改造的2135个老旧小区已完工1889个,完工率达88.48%;2021年计划改造的3529个老旧小区已开工2207个,开工率达62.54%。
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我省构建“财政资金投、社会资本建、居民共同担、管线单位筹”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目前已投入改造资金291.73亿元。如,常德市引入北京愿景、碧桂园等社会企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了邻里中心、社区会客厅、养老照料中心、社区食堂等服务设施。怀化市通过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电梯加装出资、爱心业主捐赠等方式,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
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各地集中破解上楼难、停车难、设施差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全省已加装电梯2978台,其中,今年新增加装电梯1606台。通过改造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在绿地、广场及楼栋之间“插建”停车设施,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停车位6.1万个。
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不少地方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积极性,在改造小区内建立“基层党建服务站”和居民自治队伍,坚持“改造内容共商、改造方案共定、改造过程共管、改造效果共评、改造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