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今日要闻 > 正文
省生态环境厅推出“325”模式
2021-09-01 10:28:23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彭雅惠] [责编:姚昕玥] 字体:【

省生态环境厅推出“325”模式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工作“模板”了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1日讯(通讯员 黄波平 记者 彭雅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化第一年,我省如何规范该项赔偿行为?今天,省生态环境厅总结推出“325”工作模式,为全省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模板”。

上半年,我省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等6项管理制度,从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报告、调查、鉴定评估、索赔启动、磋商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全过程,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保障公众生态环境权益,实现环境有价、损害赔偿。

“实践中,主要由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作,如何规范化推进工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325”模式从线索梳理紧抓三条渠道、内外协调压实两项责任、案件办理把握五个环节等三方面,总结出基层成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关键。

其中,线索梳理即抓好上级交办、内部发现、部门移送三条渠道,建立线索台账,定期召开线索梳理推进会,对三条渠道收集的线索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压实两项责任则是要求明确区直单位责任,成立包括辖区街镇及相关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配合推动案件办理;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程序等,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主力军”作用压实工作责任。

案件办理把握好五个环节,主要包括部门联动、案例实践、赔偿修复、考核通报、公众参与。部门联动重点强化协调调度,充分利用各单位派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作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案例实践重点强化案件办理,对符合启动条件的线索,确保“应提尽提”“应赔尽赔”;赔偿修复重点强化动态跟踪,修复过程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规范修复效果评估,确保修复及时有效;考核通报重点强化量化排名,对线索梳理、案件办理等完成情况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公众参与重点强化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公众监督。